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10日讯(记者 蒙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第13期)食品抽检情况,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4大类食品共152 0173 384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涉及市民常吃的小白菜、豆角、柑、油条以及饮用的纯净水。
据介绍,此次抽检食用农产品10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餐饮食品1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饮料4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24批次,全部为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包括:儋州那大乔乾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检验项目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儋州那大符稍搧蔬菜摊销售的豆角(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东万冲何芳水果店销售的柑,检验项目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亚崖城大重峰牛杂店销售的油条,东方新港品佳豆浆坊凯哥店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儋州那大雨露饮料厂生产销售的山水情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03-15,规格:518ml/瓶),检验项目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