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中国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百检网 2021-12-29

  2021年10月3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49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7019.11.00.00.00、7019.12.00.00.00、7019.19.10.00.00、7019.19.90.00.00、7019.31.00.00.00、7019.90.00.10.00、7019.90.00.30.00项下的产品,不包括玻璃纤维绝缘套管和线圈,及用于研磨和切割圆盘的穿孔圆盘状玻璃纤维织物。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

  土耳其境内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

  土耳其境外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ithebys@ticaret.gov.tr

  2010年1月22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12月3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20.20%-23.75%的反倾销税(参见土耳其原经济部第2011/1号公告)。2015年4月17日,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至24.50-35.75%(参见土耳其原经济部第2015/5号公告)。2016年11月3日,土耳其**次将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5年(参见第2016/48号公告)。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1/10/20211030-19.htm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