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劳动暨职业培训部(MOL)已通告柬埔寨纺织业、鞋类工业所属的企业、雇主、劳工及劳资方工会,提高劳工之*低工资。
查柬埔寨将于本年10月1日调高*低薪资,新的薪资将试用劳工(1-3个月)的*低工资调高为56美元(包括45美元的*低工资,加薪5美元和生活津贴6美元)。
正式劳工则调高为每月*低工资为61美元(包括50美元的*低工资,加薪5美元和生活津贴6美元)。
该公告并规定劳工的工资是按劳工的实际生产量而支付,如果劳工的实际生产量超出以上所说的*低工资,其工资将按他们所超出产量而支付,惟劳工的实际生产量低于*低工资,雇主也应按劳工的*低工资为56美元(试用期),正式劳工*低工资为61美元而支付。
本规定将自2010年10月1日至2014年期间内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