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公告,自今年11月1日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苏丹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并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其中,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出口工业产品,按规定,截至今年12月31日,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据介绍,按质检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出口苏丹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内容包括产品的质量、数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检验等。此次涉及的装运前检验的范围包括矿产品、化工产品、橡塑、皮革、木材木桨、纺织材料、石材、陶瓷、玻璃、金属及其制品、鞋帽箱包、机电产品等,其中包括法定检验目录外工业产品。
相关出口企业在从事对苏丹出口贸易时,要认真核对出口产品是否需实施出口装运前检验,避免因缺少装运前检验证书而导致入境时无法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