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精神,浙江省民政厅于2008年12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性行业协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民民〔2008〕241号),组织开展评估试点工作。经申请单位自评、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专家评估小组综合评估、评估委员会审核、公示、登记管理机关确认等程序,全省性行业协会评估试点工作已圆满结束。9家全省性行业协会评估等级结果如下:
一、
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
浙江省服装行业协会
二、
浙江省水泥协会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浙江省银行业协会
浙江省农业机械工业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