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近日提醒消费者:若商家卖假冒**商品,消费者可获得加倍的赔偿。
据四川省消委近日介绍,日前,广元市苍溪县消费者赵某在向苍溪县消委投诉时称:苍溪县南君鞋业、大本营鞋业在销售皮革过程中,以“RD”皮鞋冒充“红蜻蜓”皮鞋,并利用广告牌和商品标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使本人买到假“红蜻蜓”男鞋一双,价格230元,开始向商家提出要求退货,被拒绝。苍溪县消委受理投诉后,经调查核实,消费者赵某投诉的情况属实。县消委当场责令店主退还消费者所购鞋款,并加倍赔偿消费者鞋款460元。目前,县工商等有关部门对此案正在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