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消息: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贸易部长一致同意大幅度放宽某些产品,如食品、工业品和消费品原产地规则;将取消某些地区要求,增加从第三国进口量而又不影响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条件。
美国贸易代表Zoellick说,已要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委员会原产地工作小组在2006年1月1日之前提出原产地规则补充说明。涉及的主要产品有汽车、化工产品、鞋、药品、塑料、橡胶和铜等,产品金额达600亿美元。
北美三国还将放宽享有*惠国待遇某些产品的原产地规则。
今年6月,墨西哥经济部长卡纳雷斯曾表示,北美三国将研究协调与非自由贸易协定国某些产品,如原材料、零配件关税标准的可能性,目的是扩大从亚洲国家的进口额。
目前,墨西哥对第三国的关税标准为19.9%,比加拿大的4.1%和美国的3.9%高出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