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浙江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月4日公布向浙江省反馈的督察情况表明,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中央要求和人民期待,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推进落实不够,一些重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温州市电镀和制革、台州椒江区船舶修造等特色行业污染频发,存在“反复治”“治反复”问题。
督察发现,衢州巨化清泰污水处理厂总氮长期超标排放。对此,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放松监管要求,甚至于2017年6月通过调整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的方式规避总氮控制要求。丽水市松阳县和龙泉市对不锈钢行业也存在类似放松总氮排放监管问题。杭州萧山区闻堰街道龙山河截污纳管工程只铺设少量污水干管,为通过验收自2017年10月起一直从钱塘江引水至河道冲污,地方治水办竟同意其通过验收。常山县化工园区管委会仅靠园区原雨水管网建设应急截流井来收集渗漏污水,不仅未收集到位,还将污水偷排常山江。丽水经开区管委会对水阁园区污水管网塌陷破损修复不到位,大量污水直排龙石溪,*终汇入瓯江。原台州市黄岩区江南化工厂已退出近20年,但其所在地块土壤污染长期处于监管空白,场地渗出黑色污水直排椒江,污染严重。嘉兴市港区三期地块历史上堆存大量含有毒性物质的污泥,2020年6月转运污泥时未按处置方案建设渗滤液导流沟和收集池,存在二次污染隐患等各种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明显短板。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余姚市未将小曹娥工业区垃圾堆场纳入排查整治,大量渗滤液积存堆场内,散发刺激性气味,污染问题十分突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伟龙化学工业公司原钢渣堆存区域清理不彻底;龙港市政府至今未完成新城围垦区生活垃圾堆存整治。宁波、台州等地部分区县政府和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不严,违法倾倒时有发生。
督察要求,浙江省要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加快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调整;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环境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更加清醒认识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加大治理力度。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浙江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浙江省委、省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