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顺应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80号公告,决定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公告中所称“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有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包括牵头企业和成员企业。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则是指海关实施的以企业集团为单元,以信息化系统为载体,以企业集团经营实际需求为导向,对企业集团实施整体监管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在这一新模式下,同一企业集团下的成员企业之间可享受保税料件自由流转、加工贸易货物在备案场所自主存放、外发加工无须备案、不作价设备可调配使用等海关保税监管便利化措施。
早在今年2月,广州海关已经在关区范围内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这一改革突破了传统的海关以单一合同或单一企业为单元的监管模式,将同一集团下的多家企业视为一个监管单元,同一集团的成员企业之间保税物料自由流转、自由存放,不作价设备可自由调配使用、外发加工不须再办理备案手续等,*大满足了企业灵活生产经营的需求。广州永新皮具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永新皮具”)与广州伟易士皮具制品有限公司(下称“伟易士皮具”)同属中国香港永新集团。受疫情影响,伟易士企业订单减少,香港永新集团近期经常将永新皮具的订单抽调到伟易士皮具生产出口。按照以前的政策,永新皮具的保税料件**要退回香港地区,伟易士皮具再从香港地区进口后才能使用。广州海关所属天河海关对辖区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全面摸查和政策宣讲,辅导永新集团应用相关改革政策。如今伟易士皮具使用的皮料可以从永新皮具的库存直接调拨,今年3月至8月已结转皮料15票,节省各种费用10多万元。“保税料件可以在集团内部‘兄弟’企业之间自由流转、订单和生产实现‘共享’,既节省了企业报关物流成本,又减少了料件进口时间,为企业赢得了时间和效益。”广州永新皮具制品有限公司报关经理吕永辉表示。
清远的万邦(清新)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研发、加工、销售各种鞋类的成品、半成品为主要生产活动的企业,是海关的**认证企业。今年4月,该公司作为牵头企业参与了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自参与改革以来,集团内部保税货物自主存放67次,涉及料件价值700多万元人民币。此外,还减少了外发加工业务备案手续共30票,涉及料件价值150多万元人民币;如果是全部工序外发加工,还免于提供担保,预计每年能为集团节省经营成本约30万元。”万邦企业集团部门负责人曾志玲说。
据了解,加工贸易企业申请适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牵头企业海关信用等级为**认证企业,成员企业海关信用等级不为失信企业;二是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信息化系统完备,加工贸易货物流和数据流透明清晰,逻辑链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三是不涉及关税配额农产品、原油、铜矿砂及其精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生皮等对加工贸易资质或数量有限制的加工贸易商品。业内人士表示,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能够有效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同时,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助力外贸企业融入“双循环”,实现外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