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荣成张女士给女儿在虎山一鞋店内买回一双59元的新凉鞋,刚穿没几天就开胶掉底。找到店主后,店主爽快地给张女士换了双同款新鞋。但过几天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店主又给张女士换了一双。几天之后第三双新鞋再次掉底,这次店主再也不给换了,只给一小瓶502胶水让张女士自行粘上,结果没穿几天鞋底还是掉了下来。张女士对这款凉鞋失去信心,要求退货,店主却以已过“三包”期为由不予退货,只同意返厂修理。
消协工作人员看到,张女士手里的小票时间到投诉当天已经事隔一个半月,且每次换好新鞋之后也没再索要新的小票。所以按此日期来算,的确已经过了“三包”期,商家有理由不予退货。
近年来,每到夏季,凉鞋的投诉便逐渐多了起来。在此,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一定要索要购物小票。遇到张女士这样的情况,每次换鞋都要索要新的小票,或者要求卖方在**次购物小票上标明换鞋日期,以便日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