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于前日发布公告称,不再重新对浙江奥康鞋业有限公司等5家中国鞋企征收反倾销税。
此次欧盟反倾销税硝烟再起,源自今年2月份欧盟提交给欧盟部长理事会的一项建议。据该项建议,拟对中国大陆和***的5家制鞋企业征收16.5%的反倾销税,包括浙江奥康鞋业、中山新宝鞋业、宝霖鞋业(***)等。这是2012年欧洲法院判决终止5家公司的反倾销税后欧盟再次提出的,欧盟发言人称欧盟曾在分析征收反倾销税中犯了错误。
对此,欧洲法院法官称,欧盟在考虑是否存在倾销,不能局限在对那些公司的样品分析,更应考虑整个鞋业市场整体情况。
2005年7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面鞋靴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10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1年3月16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宣布针对自中国、越南进口以及***地区转运的皮鞋的反倾销措施于2011年3月31日正式终止。同时欧委会声称,由于受到潜在倾销影响的欧盟皮鞋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且多为中小企业,因此对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或转运的皮鞋实施为期一年的进口监控,以便必要时采取相应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