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是具备一定危险性的废物,一旦没有经过依法处理就直接排放,很容易就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进而对人体也造成伤害。危险废物不仅会引起死亡率增加,也会增加各种疾病发作的几率,降低人体抵抗力。正因为如此,企业在进行处理废物时,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假如鉴定结果显示属于危险废物,则该废物应依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贮存、处理。中科检测具备国家认可资质,对于危险废物鉴别具有丰富经验,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危险废物的鉴别流程。
危险废物鉴别流程
1、依据法律规定和GB 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2、经判定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3、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不排除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固体废物,依据GB 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以及HJ 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4、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