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值使用管理办法》(俗称中国RoHS 2.0,后称《新办法》)正式实施,取代《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中国RoHS管控进入了2.0时代。《新办法》将管控类别从电子信息产品扩大到电器电子产品,并且在管控六项有害物质的同时,将“铅、汞、镉、六价铬”分别修改为“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新办法》延续了“两步走”策略:*一步,要求电器电子产品以自我声明的方式披露相关环节的环保信息;第二步,对部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按照合格评定制度进行管理。
202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第四季度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结果,涉及达标管理目录内的电话单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6大类电器电子产品。
通过分析研究,发现导致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如此之高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1.企业不了解、甚至对于中国RoHS*新要求的理解出现偏差;
2.企业没有跟进法规的*新要求,未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3.企业有害物质管控体系不完善,无法保证产品所用材料一直处于合格状态;
4.企业对于法规要求缺乏重视,未能投入足够资源来进行产品有害物质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