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的检测报告你了解过吗?下面就和百检检测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洁净空气量(颗粒物、甲醛、*、苯、氨、TVOC等)
累积净化量(颗粒物P1~P4、甲醛F1~F4)
功率《净化能效》(实测功率、待机功率)
噪声(声功率级)
以上项目按照GB/T18801-2015进行检测
2、除菌性能(白色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空气自然菌、黑曲霉、噬菌体等)
以上项目按照GB21551.3-2010、《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检测
3、有害物质释放量(臭氧、TVOC、PM10、紫外线、臭氧24小时增量等)
以上项目按照GB21551.3-2010、GB4706.45进行检测
空气净化器《非标项目》
4、去除率(甲醛、*、苯、TVOC、颗粒物、PM2.5、CO2、NO2、SO2等)
离子浓度(负离子)
以上项目参照GB/T18801-2015、GB/T18883-2002、APIAC/LM01-2015、仪器法进行检测
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 洁净空气量
指标为:颗粒物、苯、氨、TVOC等
累计净化量指标为:颗粒物、功率(净化能效)、实测功率、待机功率、噪声、除菌性能(白色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有害物质释放量(臭氧、TVOC、PM10、紫外线、臭氧24小时增量)等
检测标准: 洁净空气量、累计净化量(GB/T 18801-2015) 除菌性能(GB21551.3-2010) 有害物质释放量(GB21551.3-2010) 专业的空气净化器检测报告,应该由具有CMA,CNAS资质认可,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2015年9月15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新修订的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明确了评价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与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标志和标注,新标准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明确了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核心参数)是“洁净空气量”(简称CADR值)和“累计净化量”(简称CCM值),即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净化能力”和“净化能力的持续性”;将空气净化器的噪声限值由低到高划分为4挡;提升了空气净化器针对不同污染物净化能力的能效水平值,分为合格和高效两个等级。新标准完善了空气净化器产品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实验方法,包括针对颗粒物、甲醛累计净化量的测试方法,即空气净化器净化寿命实验;针对甲醛净化能力测试和重复性评价。新标准对空气净化器产品说明书的标注内容做出规定:应包括净化器名称、型号,净化器特点、净化原理、主要使用性能指标,以及安装、维护、保养等注意事项。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组织全国家电标准化委员会、生产企业多次研究讨论,有力的推动了GB/T 18801《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的顺利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