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性认证几乎是所有带电产品进行欧盟CE认证都需要进行的认证标准。这也是电,磁互生关系造成的结果,因此几乎所有具备电路板的通电产品都会随着电路的流通产生磁场,而欧盟为了这类产品产生的磁场不会对自身以及周围的人和事物产品影响,所以在1989年5月3日在官方公报上颁布了一项89/336/EEC指令,即EMC指令。从1996年1月1日起, 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或电子器具、设备均需符合EMC指令的要求, 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2007年7月20日,EMC指令2004/108/EC替代89/336/EEC发布;2016年4月20日,新EMC指令2014/30/EU开始代替2004/108/EC作为现行*新指令,销往欧盟的产品,对于适用于本指令设备满足其要求是强制的,并且满足本指令时要加贴 CE标识。EMC 指令中规定,各成员国不得以电磁兼容为由,阻碍满足本指令要求的设备在本国投放市场和投放使用。
EMC指令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可能引起电磁干扰或其自身可能收到电磁干扰影响的所有电气或电子器具、设备和安装。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灯具以及其他类似设备;
工业设备;
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类产品;
实验室、测量和控制类设备;
其他电子设备。
不适用于:
在2014/53/EU即RED指令里的设备;
航空产品、部件和设备;
业余无线电设备;
其他特殊指令所涵盖的产品;
固有良性设备 (Inherently benign equipment)。
申请CE的材料1、申请表;2、产品使用说明书;3、产品原理图;4、PCB板图;5、关键元件清单及相关证书(注:提交的资料均要英文版)。
相关标准(部分)
1:GB 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 该标准己于1995年8月25日发布,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
2:GB4343.2-1999《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以及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二部分 抗扰度》 该标准己于1999年3月23日发布,2000年4月1日起实施。
3:GB 17625.1-2003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电流£16A的设备)》 该标准己于2003年02月09日发布,2003年05月01日起实施。代替GB 17625.1-1998。
EMC测试又叫做电磁兼容(EMC),指的是对电子产品在电磁场方面干扰大小(EMI)和抗干扰能力(EMS)的综合评定,是产品质量*重要的指标之一,电磁兼容的测量由测试场地和测试仪器组成。EMC测试目的是检测电器产品所产生的电磁辐射对人体、公共电网以及其他正常工作之电器产品的影响。
电磁兼容测试项目:
传导conduction emission (9kHz-30MHz)
功率辐射power clamp (30MHz-300MHz)
磁场辐射magnetic emission(9kHz-30MHz)
空间辐射radiated emission(30MHz-18GHz)
断续传导干扰click
谐波harmonics class a,b ,c,d
电压闪烁flicker plt .pst
静电ESD (±0.1-±16.5kV)
辐射抗扰度(1GHz以下)
辐射抗扰度(1GHz以上)
快速脉冲群EFT/B (±0.1-±4.4kV)
浪涌surge (0.1-6.6kV)
传导抗扰度CS(0.1-30V)
抗磁场干扰MS(0-120A/m)
断电Dips(0%-****)
振荡波浪涌 Oscillatory Waves Surge 0.1-6.6kV 波形100kHz
谐波、谐间波抗干扰 Harmonic、interharmonic immunity
磁场EFM 10Hz-400kHz (EN5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