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有它特定的对象和范围,**应从燃烧三原则的角度看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和使用以及使用环境,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有没有潜在的能引发火灾可能性的参数和危险状态。不能随意扩大检测范围,否则就没有重点,捕捉不到与着火有关的信息,失去检测的作用。重点对象是各建筑内10KV以下电气系统的电气消防安全与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防爆。
包括范围有:变配电所的变压器、变配电装置、开关电器、电线电缆线路、照明插座、防爆电器等。
主要检测要点是:
一、电气设备和线路运行中的热状态参数;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对建筑耐火性能破环与抑制火灾蔓延的措施;
三、对能引发电气火灾参数的监视与控制措施的完好性;
四、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材料的可燃性,与环境可燃物相对位置和采用的危险性;
五、安装中遗留的不规范现象与火灾隐患;
六、电气接地系统;
七、其他与电气火灾相关的设备、部件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