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经还原反应分解出致癌芳香胺的染料。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属于偶氮染料,分子结构中含有偶氮基(—N=N—)。是纺织面料检测中重要的检测项目和考核指标。
目前,国内外公认的致癌芳香胺的数量是24种。这些偶氮染料又被称为禁用偶氮染料。偶氮染料是合成染料中品种*多的一类,广泛地应用于各类纤维的染色,但是禁用偶氮染料仅占全部偶氮染料的5-10%左右,并非所有的偶氮染料都是禁用染料。
偶氮染料运用范围广泛,普遍用于各种纤维的染色和印花,并用于皮革、纸张、肥皂、蜡烛、木材、麦秆、羽毛等的染色以及油漆、油墨、塑料、橡胶、食品等的着色。
1、可致癌芳香胺染料危害:
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染色的纺织品、服装或其他消费品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后,在人体正常代谢过程所发生的生化反应条件下,可能发生还原反应分解生成致癌芳香胺,经过一系列活化作用而改变人体细胞的DNA结构,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
2、常见现行法规与检测标准: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限量值≤20mg/kg(24种禁用芳香胺)
GB 20400-2006 《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规定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限量值≤30mg/kg(23种禁用芳香胺)
REACH附录17 2002/61/EC规定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限量值≤30mg/kg)(22种禁用芳香胺)
OEKO-TEX Standard 100规定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限量值≤20mg/kg)(24种禁用芳香胺)
国内:GB/T 17592-2011与GB/T 23344-2009(纺织品);
GB/T 19942-2019与GB/T 33392-2016(皮革和毛皮产品)
国际:ISO 14362-1:2017与ISO 14362-3:2017(纺织品);
ISO 17234-1:2015与ISO 17234-2:2015(皮革和毛皮产品)
欧洲:EN ISO 14362-1:2017与EN ISO 14362-3:2017(纺织品)
EN ISO 17234-1:2015与EN ISO 17234-2:2015(皮革和毛皮产品)
3、如何减小和降低可致癌芳香胺染料的使用:
印染企业在采购染料、助剂等原料产品时,应确保原料满足GB 19601—2013《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GB/T 20708—2019《纺织助剂产品中部分有害物质的限量及测定》等要求,对于服装生产企业,应加强对采购面辅料进厂检验和质量监控。
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在选购服装时,查看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包括是否明确地标注了产品名称、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制造者名称、地址、产品号型或规格、安全类别、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