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箱包容积和容积率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箱包容积和容积率的测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影响容积的部件components effecting capacity
包体的一部分,打开时能明显扩展包体的容积,如插接件及与其功能相同的配件、扩充层的拉链等。
2.2
容积capacityv
箱包类产品所容纳物体的体积。
本标准所定义的容积是指将影响容积的部件(2.1全部打开,包体封闭时所获得的*大容积。
注:单位为升(L)。
2.3
容积率capacity rateR
箱包容积与包体自身质量的比值。注,单位为升每千克《L/kg) -
3容积的测定
3.1填充料
塑料粒,聚丙烯(PP)或聚乙烯(PE),粒径2 mm~3 mm,密度0.94 g/cm3~0.963.2箱包的填充
将背提包(旅行包)填充约一半的容积后,借助适当的装置悬挂样品,使其底部悬空1.0 cm,产品提把或背带(没有提把则使用背带)按设计要求呈正常使用状态,其中双提把应水平并排悬挂在挂架上,不可重叠或相交。填装过程中借助轻微外力轻震塑料粒至其体积(或高度)目测无变化。
背提包(旅行包)填充要求如下:
——背提包(旅行包)为闭合结构(如拉链等),应填充至包口闭合位置(如拉链或类似结构则填
充至拉链位置),并将包口闭合或拉链拉合。若背提包使用下沉式拉链,则应填充至其自然下沉位置并将拉链拉合;
——背提包为开放式结构(无辅助关闭的部件),样品容积不大于10L的产品应填充至包口水平线
下2.0 cm处,
——背提包(旅行包)为开放式结构且有辅助关闭的部件(磁力扣、子母扣、四件扣、粘扣、转锁
等),应填充至扣底并关闭上述辅助关闭部件。背提包(旅行包)主体部分由多个高度不同的口袋组成,应将水平高度*低的口袋作为标准进行填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