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CE认证标志
除了一般产品安全要求外,还有一些特定于产品的标准,这表明该产品符合统一的安全,健康和环境要求如果您想将管道或工艺设备出口到欧洲,您必须遵守各种要求,*重要的是,您需要遵守法律要求,主要与产品安全有关。
您的产品应符合哪些法律和非法律要求?
以下“必须”适用于此处列出的产品和用途:
1.产品安全 - 适用于所有产品,
2.特定应用的技术要求 - 产品在特定应用中使用的标准,包括运输压力设备,
3.能源相关产品的生态设计 - 用于能源使用或节能产品,
4.能源标签 - 用于能源相关产品,
5.化学品 - 含有化学物质的产品,
6.有害气体和物质 - 适用于各种产品,如冰箱,空调,灭火器和电子设备,
7.食品接触材料 - 用于与食品接触的材料。
和燃气管道CE认证相关的指令有:
ATEX - 适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
EMC - 电磁辐射设备的电磁兼容性,
LVD - 适用于电气设备的低压指令,交流电压为50至1000 V,直流电压为75至1500 V,
PED - 适用于压力设备。
对于符合CE指令的产品部件,CE标志不是法律要求。您的买家将负责完整产品的CE标志。但是,他希望您遵守某些标准,以确保他的*终产品也符合要求。零件买家也可以要求自愿CE标志。
燃气器具CE认证指令:
该指令适用于一系列常温为105°C的燃气设备和一些配件,包括安全,调节和控制装置及子组件,该指令从1996年开始成为强制性要求,因此所有销售在该指令范围内的燃气用具必须带有CE标志。但是,该指令也有例外情况,包括工业厂房的工业用产品。该指令将燃料定义为气体,该燃料在15°C,1巴的压力下处于气态,因此排除了使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燃烧的设备。销售二手产品时,只需遵守该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
该指令要求型式试验和生产质量由欧盟委员会通知的独立机构进行测试和批准,为了满足生产质量控制的要求,制造商必须采用必须由指定机构检查的5种不同程序中的1种。这些程序在检查产品的比例,如何选择这些产品以及产品本身是否经过检查或生产方法(如果这可以保证生产质量控制)方面有所不同。
该指令适用于:
1.燃气器具,用于加热,烹饪,水加热,冷藏,照明和洗涤,在常温高达105°C的条件下运行
2.配件,即安全,调节或控制装置和子组件,它们单独销售用于贸易用途,并且用于装入器具。
3.气体被定义为在15°C和1 bar时气态的任何燃料,因此包括天然气(甲烷)和所有类型的瓶装LPG(丙烷,丁烷和混合物)
该指令在一系列基本要求中定义了有关设备设计和性能的某些要求,要求包括家电应该是:
1.提供适当的安装,维护和用户说明,
2.由适当的材料和组件构成,
3.设计的目的是不受冷凝,恶劣天气,供应波动等条件的不利影响,
4.能够承受正常的磨损,
5.防止未燃气体的释放,
6.点燃可靠安全,
7.设计不会达到过高的温度,尤其是控制
8.有效地仅使用“合理”的能量
9.旨在为水和食品提供适当程度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