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单套处理能力不超过50m3/h的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使用条件、工艺设备的组成与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污水为原水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 原水水质与生活污水相类似的污水处理成套设备可参照执行。英文名称:Small complete equipment for domestic wastewater treatment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给水、排水工程>>P40给水、排水工程综合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70卫生设备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0-12-01
实施日期:2011-05-01
出版日期:2011-05-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汉青天朗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金山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生态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友峰、苏建、何唯平、黄永衡、王**、张志和、魏隆基、代磊、钱珏、汤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