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本市养老机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本市养老机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养老机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按照本标准执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专业照料机构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照本标准执行。老年人服务中心等社区服务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执行。英文名称:Security system requirements for critical facilities—Part 21:Assisted living facilitie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DB31/T 329.21-2019代替;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公告:上海市质监局关于《日用工业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等138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通告 2017年第4号
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5-12-29
实施日期:2016-04-01
作废日期:2020-03-01
出版日期:2017-01-01
页数:16页
前言
安全防范报警系统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