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上海市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各级党政机关在沪派出机构应按照本部分执行,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重点单位自用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部分执行。已建各级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按照本部分执行。英文名称:Security system requirements for critical facilities—Part 10:Government authoriti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DB31/ 329.10-2008
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12-25
实施日期:2019-04-01
出版日期:2019-08-01
页数:20页
前言
社会公共安全综合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