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大纲规定了田园管理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配套动力标定(额定)功率不大于6.5kW,行驶速度不大于10km/h,主要用于旱田开沟、培土、起垄、锄草、施肥等农田作业的田园管理机的推广鉴定。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DG/T 072-2016废止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9-03-08
实施日期:2019-04-01
页数:Rob.
前言
本大纲依据 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本大纲是对 DG/T 072—2016《田园管理机》的修订。本大纲与 DG/T 072—2016《田园管理机》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修改了样机确定的有关内容;——修改了申请推广鉴定的产品应达到的生产量和销售量;——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修改了可靠性评价的有关内容;——修改了综合判定的有关内容;——增加了产品变更的要求;——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的相关条款;——修改了附录 A、附录 B 的内容;——删除了附录 C。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DG/T 072—2016。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本大纲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梁磊、惠祥河、鄢晓娟、任宏生、刘毅、王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