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各化学监督的要求,内容包括:热力设备的出厂检查,热力设各进入安装现场的保管、安装、水压试验、化学清洗、机组启动前的吹管、整套启动试运行过程中的水汽质量标准、水汽品质调整控制、汽轮机油和抗燃油质量要求以及热力设备停(备)用防锈蚀。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额定压力为12.7MPa及以上的机组。对于额定压力低于12.7MPa的机组,可参照执行。英文名称:Guide of chemistry supervision of thermal equipments for power station capital construction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SDJJS 03-1988;被DL/T 889-2015代替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电力>>F23电站、电力系统运行检修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4-10-20
实施日期:2005-04-01
作废日期:2015-12-01
出版日期:2005-04-01
页数:13页
前言
电站、电力系统运行检修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