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高允许排水量。本标准适用于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苛化法烧碱。英文名称: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caustic alkali and polyvinyl chloride industry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GB 8978-1988部分;被GB 15581-2016代替并废止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1矿区、原材料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家.
发布日期:1995-06-12
实施日期:1996-07-01
作废日期:2018-07-01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0, 字数:16千字
前言
矿区、原材料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