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长管空气呼吸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员长时间在缺氧、有毒、有害场所或在狭窄通道中作业使用的以气瓶内贮存的压缩空气为气源的长管空气呼吸器。本标准不适用于自吸式长管呼吸器和连续送风式长管呼吸器。英文名称:Air line breathing apparatu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调整为XF 1261-2015;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0年第5号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5消防救生、辅助工具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10灭火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5-06-29
实施日期:2015-09-01
作废日期:2020-08-25
出版日期:2015-09-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5.1除外)、第7章和8.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员防护装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凌新亮、毕赢、沈坚敏、杜希、杨晓华、黄辉、罗云庆、纪明琇、王昕、李新年、童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