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员护目镜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基本要求、特殊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消防灭火救援作业时消防员佩戴的护目镜;不适用于电弧、激光和核辐射环境使用的护目镜。英文名称:Firefighter protective auxiliary equipment—Goggles for firefighter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调整为XF 1273-2015;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0年第5号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5消防救生、辅助工具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10灭火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5-10-12
实施日期:2016-02-01
作废日期:2020-08-25
出版日期:2016-02-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标准5.2~5.12、第8章和9.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员防护装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伟光、李德亮、李睿堃、王怡、杨海涛、张磊、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