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 61000-3-3:2005,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受试设备可能产生的电压变化的限值,给出了平定方法导则,适用于每相输入电流等于或小于16A,打算连接到相电压为220V至250V、频率为50Hz的公用低压供电系统,并且无条件连接的电气和电子设备。英文名称: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Limits—Limitation of voltage changes,voltage fluctuations and flicker in public low-voltage supply systems,for equipment with rated current ≤16 A per phase and not subject to conditional connection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17625.2-1999;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L06电磁兼容
ICS分类: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00电磁兼容性(EMC)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7-04-30
实施日期:2008-01-01
出版日期:2008-01-01
页数:平装16开/页数:20/字数:36千字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等同采用CISPR15:2005《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及其2006年第1号修正案。本标准覆盖了GB15734-1995《电子调光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的全部内容。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7743-1999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和GB15734-1995《电子调光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与GB17743-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删除了前言中对适用于舞台、电视、娱乐场所等使用,控制对象为白炽灯的电子调光设备无线电骚扰电压限值按GB15734《电子调光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的内容;---删除了CISPR 前言;---在范围中增加了不适用本标准的照明设备是工作在工业、科学和医疗频段(ITU 无线电条例第63号决议(1979)给出了定义)的照明设备(见第1章);---引用标准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见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GB7000.1-1996修订为GB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IEC60598?1:2003,IDT)(见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CISPR16?1:1993修订为:CISPR16-1-1:2003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见第2章);CISPR16-1-2:2003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2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传导骚扰(见第2章);CISPR16-1-4:2003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4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辐射骚扰(见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CISPR16-2-1:2003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传导骚扰测量(见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CISPR22:2005 信息技术设备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见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IEC61000-4-6:2003 电磁兼容 第4?6部分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定义改为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对表2a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作了修订,删除了注:在日本,频率范围为9kHz~150kHz的限值不适用的内容(见4.3.1);---增加了表2c控制端子骚扰电压限值的要求(见4.3.3);---对表3a辐射电磁骚扰限值作了修订,删除了注:在日本,频率范围为9kHz~150kHz的限值不适用的内容(见4.4.1);---增加了30 MHz~300 MHz频率范围和表3b(见4.4.2);---删除了4.5 在指定频率处的限值的条款;---增加了独立式的启动器和触发器的限值和测量方法(见5.3.6、8.9);---CISPR15:2005 标准中的注:道路车辆用照明设备的要求由CISPR 的D 分技术委员会涉及。改为注:道路车辆用照明设备的要求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 分技术委员会涉及。(见5.7.1);---增加了自容式应急照明灯具的限值和测量方法(见5.9、8.8、9.8);---增加了荧光灯用可替换启动器限值和测量方法(见5.10);---增加了有电源电压范围时的测量方法(见6.3);---对调光器的骚扰电压测量方法作了修订(见8.1.4);---增加了落地式灯具的测量方法(见8.2);---修订了白炽灯用独立的变压器的内容并增加了转换器的内容(见8.4.2);---对测量布置和程序修改为涉及4.4.1和4.4.2的测量布置和步骤(见9.1、9.2);---对磁场分量环形天线的内容作了修改(见9.1.1);---对调光器的辐射骚扰测量方法作了修订(见9.1.4);---附录B磁感应电流方法修订为辐射骚扰测量的独立方法;---附录C 大环形天线(LLA)的相对灵敏度和转换系数修订为根据CISPR22:2005辐射骚扰测量时的试验布置举例;---图5和图6中的调光装置改成遥控端子。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 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F分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九佛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超中、汪永锡、李秀青、陈子良、钟学周、刘尔立、施晓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7743-1999;---GB15734-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