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13849的本部分规定了铜芯聚烯烃绝缘挡潮层聚烯烃护套市内通信电缆的结构、机械物理性能及电气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部分适用于铜芯聚烯烃绝缘挡潮层聚烯烃护套市内通信电缆的制造、验收及使用。本部分规定的电缆可用于传输音频信号和综合业务数字网的2B+D速率及以下的数字信号,也可用于传输2048kbit/s的数字信号或150kHz以下的模拟信号。在一定条件下,也可用于传输2048kbit/s以上的数字信号。英文名称:Local telecommunication cables with polyolefin insulation and polyolefin sheath—Part 1:General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13849.1-1993
中标分类:电工>>电工材料和通用零件>>K13电缆及其附件
ICS分类:电气工程>>电线和电缆>>29.060.20电缆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07-19
实施日期:2013-12-02
出版日期:2013-12-02
页数:36页
前言
GB/T13849《聚烯烃绝缘聚烯烃护套市内通信电缆》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铜芯、实心或泡沫(带皮泡沫)聚烯烃绝缘、非填充式、挡潮层聚乙烯护套市内通信电缆;———第3部分:铜芯、实心或泡沫(带皮泡沫)聚烯烃绝缘、填充式、挡潮层聚乙烯护套市内通信电缆;———第4部分:铜芯、实心聚烯烃绝缘(非填充)、自承式、挡潮层聚乙烯护套市内通信电缆;———第5部分:铜芯、实心或泡沫(带皮泡沫)聚烯烃绝缘、隔离式(内屏蔽)、挡潮层聚乙烯护套市内通信电缆。本部分为GB/T13849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T13849.1—1993《聚烯烃绝缘聚烯烃护套市内通信电缆 第1部分:一般规定》,与GB/T13849.1—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带皮泡沫聚烯烃绝缘”的定义(见3.4,1993版的3.5);———增加了0.7mm 和0.9mm 规格的导体(见5.1);———将“导体的接续应采用银合金焊料和无酸性熔剂钎焊,或者电焊,或者冷焊,接续处的抗拉强度应不低于相邻无接续处抗拉强度的85%”中的“85%”修改为“90%”(见5.2,1993版的5.2);———增加了实心高密度聚乙烯和实心聚丙烯的“空气箱热老化后卷绕性能”的试验条件及要求,并将“冷弯损坏”修改为“低温卷绕试验”;增加了绝缘热收缩试验的有效长度为L=200mm 的规定(见表1);———将“成品电缆中任意线对的绞合节距在3m 长度上测得的算术平均值应不大于155mm。”中的“不大于155mm”修改为“不大于150mm”(见7.3,1993版的第7章);———将铝塑复合带的铝带标称厚度由“0.2mm”修改为“不小于0.15mm”(见13.2.1,1993版的13.1.1);———在成品电缆取下的聚乙烯护套的机械物理性能中增加了高密度聚乙烯和无卤阻燃材料的抗张强度、老化前后伸长率、耐环境应力开裂和热收缩率的要求(见13.3.4);———增加了吊线的要求(见13.5);———外护层增加了53和553型、33和43型、23型和防蚁外被层等外护套的详细规定(见第14章);———增加了阻燃电缆结构的要求(见第15章);———关于电气性能主要修改如下(见表6):. 增加了导体规格0.7mm、0.9mm 的直流电阻、电阻不平衡、电容不平衡、衰减要求;. 增加了泡沫、带皮泡沫聚烯烃绝缘电缆的衰减指标;. 修改了工作电容的指标(表6,1993版的表7中序号4);. 将“子单位间线对全部组合的近端传音衰减M -S≥79”修改为“子单位间线对全部组合的近端传音衰减M -S≥77”(表6,1993版的表7中序号7.1);. 增加了“绝缘强度检验时,也可采用交流电压,其测试电压的有效值VAC=VDC/2”。———增加了“电缆的机械物理性能与环境性能”:填充式电缆渗水性能、填充式电缆滴流性能、低温弯曲、自承式电缆拉断力和阻燃电缆的燃烧特性要求(见表8);———增加了关于环保性能的规定(见第18章);———修改了关于试验方法的规定(见第20章,1993版的第17章);———修改了对主要原材料的要求如下:. 增加了绝缘材料性能应符合YD/T760—1995 的规定,并删除相应的附录(见6.1,1993版的附录L);. 增加了填充复合物和阻水带、阻水纱的具体性能应符合YD/T839—2000和YD/T1115—2001的规定(见8.2.3和14.1.6);. 增加了双面铝塑复合带和钢塑复合带的性能应符合YD/T723.2—2007和YD/T723.3—2007的规定,并删除相应的附录(见13.2.4和14.2.4,1993版的附录M);. 增加了聚乙烯护套的原材料应符合GB/T15065—2009的规定(见13.3.1)。———删除了第20章规定的三包要求(见1993版的第20章)。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3)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耀华电讯有限公司、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兆龙线缆有限公司、浙江正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辛秀东、高欢、宋杰、代康、肖仁贵、王圣、陈剑德、倪冬华、罗英宝、淮平、黄冬莲。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3849.1—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