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规定了塑料绝缘耐火电缆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适用于额定电压0.6/1kV塑料绝缘耐火电力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塑料绝缘耐火控制电缆和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塑料绝缘耐火电缆。英文名称:Flame retardant and fire resistive cables—Classification and requirement for flame retardant and fire resistive characteristics of platic insulated cables—Part 2:Fire resistive cable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GA 306.2-2001;调整为XF 306.2-2007;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0年第5号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1火警监视、报警与消防调度系统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20防火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7-10-17
实施日期:2007-12-01
作废日期:2020-08-25
出版日期:2007-12-01
页数:9页
前言
本部分第5章的5.1~5.10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GA306-2007《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阻燃电缆;---第2部分:耐火电缆。本部分为GA306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GA306.2-2001《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耐火电缆》。本部分与GA306.2-2001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在耐火性能分级中增加了耐腐蚀性;---对阻燃聚烯烃、低烟低卤阻燃聚氯乙烯等材料的机械性能规定了技术要求;---由于实际工程应用中的需要,本部分增加了耐火电缆受火温度为950℃~1000℃的类别。本部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7)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四川省公安厅消防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程道彬、李风、冯军、高宁宇、戴殿峰、唐崇健、肖裔平、周全会。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306.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