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订购时购买方(以下简称需方)应准备并应向起重机生产厂商提供的文件,以及供方交货验收时应提交的文件的内容与样式。 本标准适用于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桥式抓斗卸船机、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港口门座起重机产品供需方使用。其他港口起重机也可参照执行。英文名称:Harbour crane - 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acceptance document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18440-2001;GB/T 18441-2001
中标分类:公路、水路运输>>港口装卸>>R46港口装卸机械及属具
ICS分类:03.220.40;53.020.20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3-31
实施日期:2009-11-01
出版日期:2009-11-01
页数:32页
前言
本标准对应于ISO9374-1:1989《起重机 应该提供的信息 总则》、ISO9374-4:1989《起重机 应该提供的信息 臂架式起重机》、ISO9374-5:1991《起重机 应该提供的信息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和ISO7363:1986《起重机和起重机械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与ISO9374-1:1989,ISO9374-4:1989,ISO9374-5:1991 和ISO7363:1986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T18440-2001《港口起重机 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和GB/T18441-2001《港口起重机 供需必备文件》,对GB/T18440-2001和GB/T18441-2001进行整合修订。本标准将GB/T18440-2001的内容并入GB/T18441-2001中,并对GB/T18441-2001内容的表述作了适当的调整与补充(见4.1)。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本标准由交通部港机标准归口单位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海事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达善、宓为建、梅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8440-2001;---GB/T1844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