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载照明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装、检验规则、标识和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配置的勘查照明设备。英文名称: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vehicle-mounted lighting equipment for road traffic accident scene investig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A/T 488-2004
中标分类:公路、水路运输>>交通管理>>R86交通安全检测器材
ICS分类:道路车辆工程>>道路车辆装置>>43.040.20照明、信号和报警设备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20-01-02
实施日期:2020-03-01
页数:24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A/T 488-2004《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载照明设备通用技术条件》。与GA/T 488-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4年版的第1章);——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4年版的第2章);——修改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车载照明设备”术语和定义(见3.1,2004年版的3.1);——修改了“基准轴”术语和定义(见3.2,2004年版的3.2);——修改了“泛光灯”术语和定义(见3.3,2004年版的3.3);——修改了“聚光灯”术语和定义(见3.4,2004年版的3.4);——修改了分类(见第4章,2004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组成(见5.1,2004年版的5.2);——修改了一般要求(见5.2,2004年版的5.1);——增加了额定工作电压(见5.3);——修改了光源颜色特性(见5.4.1,2004年版的5.4.1);——修改了发光强度(见5.4.2,2004年版的5.4.2);——修改了启动时间(见5.4.4,2004年版的5.4.4);——修改了连续照明时间(见5.4.5,2004年版的5.4.5);——修改了外壳防护(见5.8,2004年版的5.4.6);——修改了升降系统(见5.5.1,2004年版的5.5);——修改了旋转系统(见5.5.2,2004年版的5.6);——增加无线控制功能和待机电流(见5.5.3和5.5.4)——修改了电气安全性能(见5.6,2004年版的5.9);——修改了电磁抗扰度性能(见5.7,2004年版的5.13);——修改了耐温性能(见5.9,2004年版的5.11);——删除了实车运行检查(见2004年版的5.14);——增加了抗跌落性能和物理接口的要求(见5.10和5.11);——修改了试验方法(见第6章,2004年版的第6章);——增加了安装要求(见第7章)。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静洁、黄磊、华佳峰、马千程、陈益博、陆海峰、许俊、刘铭豪。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 48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