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A 777《指纹数据代码》分为八个部分,本部分为GA 777的第2部分。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 425.3-2003《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基础技术规范 第3部分:指纹纹型分类及代码》。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A 425.3-2003即行废止。本部分规定了指纹纹型代码。本部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本部分与GA 425.3-2003相比有如下变化:———修订了指纹纹型代码的部分内容。英文名称:Fingerprint data code—Part 2:Fingerprint pattern cod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A 425.3-2003废止
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2犯罪鉴定技术
ICS分类:ICS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8-07-24
实施日期:2008-07-24
出版日期:2008-07-24
页数:平装16开/页数:8/字数:4千字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A777《指纹数据代码》分为八个部分:---第1部分:指纹指位代码;---第2部分:指纹纹型代码;---第3部分:乳突线颜色代码;---第4部分: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第5部分:十指指纹协查目的编码规则;---第6部分:指纹协查级别代码;---第7部分:指纹比对状态代码;---第8部分:指纹特征提取方式缩略规则。本部分为GA777的第2部分。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425.3-2003《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基础技术规范第3部分:指纹纹型分类及代码》。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A425.3-2003即行废止。本部分与GA425.3-2003相比有如下变化:---修订了指纹纹型代码的部分内容。本部分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2)归口。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0七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瑛玮、周新民、张国臣、苏月明、谢晓丹、严雪松、严惠勇。本部分委托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