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门闭门器的分类、规格、标记、要求、试验装置、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防火门和防火窗上使用的无定位装置的闭门器。英文名称:Fire-proof door closer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GA 93-1995;调整为XF 93-2004;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0年第5号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五金制品>>Y71建筑五金
ICS分类:13.220.50;91.190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4-03-18
实施日期:2004-10-01
作废日期:2020-08-25
页数:10页
前言
本标准第6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93-1995《防火门用闭门器试验方法》。本标准与GA93-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不允许有定位装置的防火门闭门器(1995年版的6.5;本版的第1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增加了防火门闭门器分类、规格(见第4章);-增加了防火门闭门器标记(见第5章);-增加了防火门闭门器的常规性能(见6.1);-增加了防火门闭门器使用寿命及使用寿命试验后的性能(见6.2);-修改了防火门闭门器高温下的开启力矩(1995年版的6.2;本版的6.3.1);修改了防火门闭门器高温下的*大关闭时间(1995年版的6.3;本版的6.3.2);修改了防火门闭门器高温下的*小关闭时间(1995年版的6.3;本版的6.3.3);-修改了防火门闭门器高温下的关闭力矩(1995年版的6.2;本版的6.3.4)0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瑞安市瑞迪五金门控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慧、吴海江、白椒英、冯玉成、张君娜。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