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220V、三相额定电压380V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也适用于在公共场所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汽车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经常产生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气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具有医疗用途的空气净化器。英文名称:Air cleaner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T 18801-2002;被GB/T 18801-2015代替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2家用清洁、整容器具
ICS分类: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030家用电气设备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12-30
实施日期:2009-09-01
作废日期:2016-03-01
出版日期:2009-09-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T18801-2002《空气净化器》的修订。本标准代替GB/T18801-2002《空气净化器》。本标准和GB/T18801-2002的主要差异如下:---范围中增加不适用的器具类型;---增加3.4 净化能效、3.5 总净化能效、3.10 空气污染物的术语和定义;---增加5.6.2.1 空气净化器固态污染物净化效能分级;---增加5.6.2.2 空气净化器气态污染物净化效能分级;---增加5.6.2.3 多功能式空气净化器空气污染物总净化效能分级;---增加6.2.1、6.2.2、6.2.3仪器设备精度;---增加6.8.2、6.8.3和6.8.4。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鲁建国、陈卉、宋力强、曾文礼、朱焰、孙鹏、刘武全。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2年9月,本次是对GB/T18801-2002的**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