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为了在秸秆发电厂设计中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满足节约能源、用水、用地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单机容量为30MW及以下的新建或扩建秸秆发电厂的设计。 本规范是一项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根据元建设部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398号公告批准,编号为GB50762-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英文名称:Design code for straw power plan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2-05-28
实施日期:2012-10-01
出版日期:2012-10-01
页数:176页
前言
1 总则2 术语3 秸秆资源与厂址选择3.1 秸秆资源3.2 热负荷及电力负荷3.3 厂址选择4 厂区及收贮站规划4.1 一般规定 4.2 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布置4.3 交通运输4.4 竖向布置及管线布置4.5 收贮站规划5 主厂房布置5.1 一般规定5.2 主厂房布置5.3 检修设施5.4 综合设施6 燃料输送设备及系统6.1 一般规定6.2 燃料厂外贮存及处理6.3 秸秆及辅助燃料的接卸及贮存6.4 燃料输送系统6.5 破碎系统 6.6 燃料输送辅助设施及附属建筑7 秸秆锅炉设备及系统7.1 锅炉设备7.2 秸秆给料设备7.3 送风机、一次风机、吸风机与烟气处理设备7.4 点火系统7.5 锅炉辅助系统及其设备7.6 启动锅炉8 除灰渣系统8.1 一般规定8.2 机械除灰渣系统8.3 气力除灰系统8.4 控制及检修设施9 汽轮机设备及系统9.1 汽轮机设备9.2 热力系统及设备10 水工设施及系统10.1 水工设施及系统10.2 生活、消防给水和排水10.3 水工建筑物11 水处理设备及系统11.1 水的预处理11.2 锅炉补给水处理11.3 给水、炉水校正处理及热力系统水汽取样 11.4 其他系统及没备12 电气设备及系统12.1 电气主接线12.2 厂用电系统12.3 高压配电装置12.4 电气主控制楼或网络继电器室12.5 直流系统及不间断电源系统12.6 其他电气设备及系统12.7 过电压保护和接地 12.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9 系统保护、通信及远动13 仪表与控制13.1 一般规定13.2 自动化水平及控制方式13.3 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13.4 检测与仪表13.5 模拟量控制13.6 开关量控制及联锁与报警13.7 保护13.8 控制1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4.1 燃料输送系统建筑 14.2 主要建筑及附属建筑15 建筑和结构15.1 一般规定15.2 防火、防爆与安全疏散15.3 室内环境、建筑构造与装修15.4 生活与卫生设施15.5 建筑物与构筑物16 辅助和附属设施17 环境保护17.1 一般规定17.2 污染防治17.3 环境管理和监测18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