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25915的本部分划分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等级仅依据其内的空气悬浮粒子浓度,该浓度系指粒径大于或等于阈值(低限)粒径的粒子总数,规定的阈值(低限)粒径为0.1μm~5μm。本部分未设立0.1μm~5μm 规定粒径以外粒子总数的洁净度等级。但可以用U 描述符和M 描述符,分别表述超微粒子(<0.1μm)和大粒子(>5μm)的总数。本部分不能用于描述空气悬浮粒子的物理、化学、放射性或存活特性。英文名称:Cleanrooms and associated controlled environments—Part 1:Classification of air cleanlines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T 25915.1-2021代替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技术>>C70工业防尘防毒技术
ICS分类:13.040.35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1-01-14
实施日期:2011-05-01
作废日期:2022-03-01
出版日期:2011-05-01
页数:28页
前言
GB/T25915《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分为八个部分:———第1部分: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部分:证明持续符合GB/T25915.1的检测与监测技术条件;———第3部分:检测方法;———第4部分:设计、建造、启动;———第5部分:运行;———第6部分:词汇;———第7部分:隔离装置(洁净风罩、手套箱、隔离器、微环境);———第8部分:空气分子污染分级。本部分为GB/T25915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14644-1:1999《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1部分:空气洁净度等级》。本部分由全国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9)提出并归口。本部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苏州市洁净室科技促进中心、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起草,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姑苏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净科技有限公司、苏净集团苏州安泰空气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三现净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爱思克空气系统产品(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市碧海永乐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埃科净化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丽风空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参加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严德隆、范存养、白东亭、陈霖新、侯忆、蒋家明、苏钢民、姜伟康、冯晓明、张立海、金真、杨一心、叶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