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N 和O 类罐式车辆侧倾稳定性的术语、定义、限值要求、实车试验法、模拟计算法、抽样与合格判定。本标准适用于N2、N3 类罐式汽车和O3、O4 类罐式挂车。英文名称:Tank vehicles of categories N and O with regard to rollover stability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车辆>>专用汽车>>T50专用汽车综合
ICS分类:道路车辆工程>>43.160专用汽车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2-05-11
实施日期:2014-01-01
出版日期:2014-01-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第4章、第5章、第6章的内容为强制性要求,其余为推荐性要求。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参考ECER111—2001法规《关于就侧倾稳定性方面批准N 类和O 类罐式机动车的统一规定》制定。本标准与ECER111—2001法规的主要技术内容差异如下:———ECER111—2001法规中适用于《关于危险货物道路国际运输的欧洲协议》(ADR 协议)定义的危险品的罐式车辆,本标准适用于罐式汽车和罐式挂车。———ECER111—2001法规中规定的计算限值为侧向加速度不小于4m/s2,本标准用计算法计算的侧向加速度与重力加速度的比值应不小于0.408。———增加第7章抽样与合格判定。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集团公司、青岛中油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永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成军、王学平、于畅洋、苏玉萍、潘俊兴、苏德标、胡钢。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