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铍病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铍及其化合物所致的急性或慢性铍病。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Z 67-2002废止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发布日期:2015-09-09
实施日期:2016-03-01
出版日期:2016-03-01
页数:8页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第5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Z 67-2002《职业性铍病诊断标准》;与GBZ 67-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删除了观察对象;——修改了急性铍病诊断和分级内容;——删除了慢性铍病诊断和分级中肺区和小阴影数的概念,改为符合肺肉芽及肺纤维化的影像学改变。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齐放、肖云龙、肖友立、赖燕、熊跃辉、宋交才、袁梅芳、余晨、朱秋鸿、李德鸿。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4868-1985;——GBZ 4868-1996;——GBZ 67-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