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肿瘤的病因判断依据以及病因概率计算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职业性照射后发生的肿瘤进行病因学判断。 非职业原因受到事故性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判断。本标准不适用自愿接受医疗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的病因判断。英文名称:Judgment criteria for cause of radiogenic neoplasm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代替GBZ97-2002废止;被GBZ 97-2017代替并废止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卫生部
发布日期:2009-07-13
实施日期:2010-02-01
作废日期:2017-11-01
页数:16页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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