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级到第四级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分等级的非涉密对象的安全建设和监督管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保护。 注:第五级等级保护对象是非常重要的监督管理对象,对其有特殊的管理模式和安全要求,所以不在本文件中进行描 述。英文名称:Baseline for classified protection of broadcasting cybersecurity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通信、广播>>通信网>>M10通信网络综合
ICS分类:35.030
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发布日期:2021-07-14
实施日期:2021-07-14
页数:60页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熊猫新媒体有限公司、云南无线数字电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信智安(青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炎、杨波、王宝石、姜峰、程明、林嗣雄、肖辉、宫铭豪、任卫红、毕江、林霖、郭东海、梁率、任晓炜、张程、刘晨、袁礼、王晓艳、梁厚鸿、彭海龙、王洪刚、党超辉、张俊、裴钰、胡恺、罗桂民、陈奇、杨木伟、董升来、李祯祚、赵少川、赵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