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制造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制造排污单位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的监测。不适用于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排污单位。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执行。英文名称: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Food manufacturing industr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20-01-06
实施日期:2020-04-01
页数: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