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洗涤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洗涤剂,包括绢物洗涤剂和护理剂、餐具和果蔬用洗涤剂、硬表面清洗剂和洗手液。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Household detergen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09-02-04
实施日期:2009-05-01
出版日期:2009-05-01
页数:3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家用洗涤剂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家用洗涤剂中表面活性剂生物降解度、磷酸盐、含氯漂白剂、甲醛、溶剂、色素、包装材料及使用说明等提出了要求。本标准参考了美国环境标志标准家用清洗剂(GS-8)、洗衣粉(GS-11)等。本标准是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洗涤剂》(HJBZ 8-1999)的修订,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改为家用洗涤剂,并删去原有的工业用净洗剂的一类;——家用洗涤剂分为织物洗涤剂和护理剂、餐具和果蔬用洗涤剂、硬表面清洗剂和洗手液;——保留并扩充了对产品磷酸盐含量的限值,增加了洗涤剂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要求;——增加了原材料中禁用物质及对产品说明和包装的要求;——删去了原标准中对碳酸钠和去污力比值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2月4日批准。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