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酚类化合物的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苯酚、3-甲酚、2,4-二甲酚、2-氯酚、4-氯酚、4-氯-3-甲酚、2,4-二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2-硝基酚、4-硝基酚、2,4-二硝基酚和2-甲基-4,6-二硝基酚等13 种酚类化合物的测定。英文名称: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phenolic compounds Liquid liquid extraction gas chromatography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16水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060.01水质综合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3-11-21
实施日期:2014-02-01
出版日期:2014-02-01
页数:12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酚类化合物的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 和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浙江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和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11 月21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 年2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