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及调整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潮间带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陆域直排海污染源监测点位、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海滨浴场监测点位和应急监测点位等的布设与调整。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on spot location of monitoring sites related to coastal area environment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17海洋环境物质分析方法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4-12-23
实施日期:2015-01-01
出版日期:2015-01-01
页数:6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改善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规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布点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的布设方法和调整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的布设与调整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08)中站位布设的相关规定。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12月23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