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生物样品灰中铯-137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和生物样品中灰中铯-137的测定。 本方法的测量范围为:水样10-2~10Bq/L,生物样品灰10-1~10Bq。英文名称:Radiochemical analysis of caesium-137 in water and ash of biological sampl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6767-1986;GB 11221-1989废止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6-10-12
实施日期:2016-11-01
出版日期:2016-11-01
页数:7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生物样品灰中铯-137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本标准是对《水中铯-137 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6767-86)和《生物样品灰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11221-89)的整合修订,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原理与原标准基本一致。水中铯-137 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6767-86)首次发布于1986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生物样品灰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11221-89)首次发布于1989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国营八二一厂。本次为**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对两项原标准进行了整合,合并为一项标准;——优化了铯-137探测效率刻度方法;——对空白实验室提出明确要求;——对标准方法中磷钼酸铵[(NH4)3PO4.12MoO3.xH2O]的配制等实验方法进行了修改;——对标准方法中部分内容表述进行了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6年9月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中铯-137 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6767-86)、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年3月16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生物样品灰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 11221-89)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0月12日批准。本标准自2016年11月0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