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单纯药品分装、复配,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制药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情况下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制药工业主体生产装置、公用和辅助设施的废水、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的源强核算。执行GB 13223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HJ 888进行核算;执行GB 13271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HJ 991进行核算。英文名称: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pharmaceuticals industr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18-12-25
实施日期:2019-03-01
页数: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