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检材中乌头碱、新乌头碱和次乌头碱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检材中乌头碱、新乌头碱和次乌头碱的定性及定量分析。 本标准生物检材中乌头碱、新乌头碱和次乌头碱的检出限均为0.1ng/mL(g);定量下限均为0.5ng/mL(g)。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4-07
实施日期:2010-04-07
出版日期:2010-04-07
页数:2页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伟、沈敏、卓先义、沈保华、向平、卜俊、马栋、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