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通讯终端生产企业、维修机构在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时应遵循的服务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通讯终端生产、维修机构的售后服务活动,是生产、维修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依据,亦可作为对移动通讯终端维修机构服务能力评价的参考。英文名称:After-sale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080服务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布日期:2015-01-06
实施日期:2015-09-01
出版日期:2015-09-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商会、海尔集团、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中邮时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四方电子电器服务城、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通讯城。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汉钟、刘绍武、袁红刚、周斌、张建丰、柳林、王成、王静、李强、张珂、侯海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