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提供连锁维修服务的家用电器制造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销售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及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连锁企业的等级划分条件、等级评定方法及等级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家用电器制造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销售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连锁企业;其他类型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组织或企业可参照施行。英文名称:Rating standard for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 of chain maintenance service organiz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基础标准>>A20综合技术
ICS分类: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01服务综合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布日期:2015-01-06
实施日期:2015-09-01
出版日期:2015-09-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SB/T10349—2002《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与SB/T10349—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对原标准的名称进行了修改,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对原标准的格式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删除了原标准中服务、维修服务部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增加了维修服务、连锁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制造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销售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连锁企业、连锁服务资源、连锁服务能力、服务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删除原标准对维修服务部等级划分条件;———增加了对家用电器制造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销售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连锁企业等级划分条件;———原标准对维修服务部等级划分为5级,本标准按家用电器制造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销售企业维修服务组织、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连锁企业三类分别划分为4个等级;———删除原标准中地方等级评定机构评审;本标准采用先由企业自评,*终由全国家用电器连锁维修服务组织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审确定级别的方法;———删除原标准中的附录A;———本标准增加了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增加了参考文献。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海尔集团顾客服务经营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赤兵、刘松、季晓健、金江、周海东、孙建军、杨朝辉、廖永飞、曲国涛、王辉。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B/T10349—2002。